中国舆情网青岛讯 近日,赵某酒后超载驾驶营运车辆行驶至沽河大街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赵某现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8月31日晚9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沽河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商混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显的有些笨重,后轮下陷行驶缓慢有超载的嫌疑,于是立即让其停车对车辆进行检查。 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得知,赵某是被人雇佣驾驶商混车给工地送料,本来今天不是他开车,在下午5点左右来到商混站附近的饭店与朋友一起吃了点饭,想到今天不用开车吃饭的过程中与朋友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回到商混站准备休息一会。 这时赵某的老板打来了电话,让他晚上开车去给工地送料,赵某想晚上找条偏僻的路走晚点再出发,又能多赚一趟的钱,于是也没告诉老板喝了酒,就答应了去送料。 民警对其车辆进行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经过磅称重发现该车实载重量超过核载重量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91条、第48条、第92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赵某因酒后超载驾驶营运车辆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中国舆情网/马立瑜 通讯员/王海涛 姜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