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一些城镇周边,耕地数量的“红线”成了随意变动的“红飘带”,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在经济利益驱使和输送下,致杞县国土部门的监管缺失、不作为,杞县30多亩可耕地,因建大规模的商砼站却遭到毁坏。
在现场看到,位于杞县的无名商砼站的四周已经拉起高高的铁皮围墙,周边是大面积绿油油的蒜苗,商砼站水泥路的左边是杞县计划建设大规模的农业生态园。 据该无名商砼站一工作人员说道:“这个商砼站占地有30多亩,租金每年每亩1000元,由于商砼站污染不让生产了,我们老板计划这两天还要开始进行生产”。 据当地村民说道:“一亩地一年一千块钱,就现在的物价好干个啥?农民就是靠地过生活,地被占完了,这以后该靠什么去生活?企业要是想占用你的地,你不让占也是不行啊”。 “国家对占用耕地要求是很严格,可是到了下面总是变着法子去违规占用耕地,只要你国土或乡里有熟人,他们就告诉那些用耕地的老板,你自己找地,只要村民同意让你用地,国土部门就会睁只眼闭只眼,除非是有人投诉举报,他们才会去走走形式、走走过场,在利益的输送下怎么可能还会去管他们?不让他们建,谁还会去给国土部门 ‘上菜’,那些违法占地的小老板早已成了下面国土部门的 ‘摇钱树’了。”当地一知情人说道。 当地知情人质疑,如果不是官商勾结,如果没有存在利益输送,这样一个违法占用耕地的商砼站,国土部门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不进行处罚和拆除,老板向国土部门“上菜”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杞县沙沃乡国土所负责人称,属于土地流转项目,有两年多了,没有用地手续,正准备拆除,拆除费用没有说好,我们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管权,要是拆除还是要由县里国土部门出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针对无名商砼站违法占用大面积耕地一事,媒体将给予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