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李君 二手车交易不仅能使买卖双方各得其利,也能避免资源浪费,应该说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益之举。但总有不法商贩浑水摸鱼搅乱市场,凭借着信息的不对称,私下将报废车辆进行包装翻新卖给消费者以牟取暴利。近日就有媒体报道,一位白女士通过二手车商花了30多万元买到一辆二手宝马车,结果因为家里急用钱需将车转手,在另一家二手车行检测定损时才发现这辆二手宝马此前发生过特大事故,被定为没有维修价值的报废车。 让包装过的报废车辆行驶在马路上,无异于将一枚定时炸弹抛向了马路,其危害之大、后果之严重,恐怕用“谋财害命”四个字都不足以言其行为之恶劣。然而一旦为此出现消费者维权,相关部门也往往以消费纠纷予以解决,最多以消费欺诈论处,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这样的处罚显然难以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而目前针对二手车交易的制度制约,也仅有商务部于2005年颁发的《二手车交易规范》,该文件的意义仅限于交易指导,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因此对于二手车交易,相关立法部门有必要细加研究,制定更加细密的法律法规,坚决斩断“黑车商”的贪婪之手。 对于二手车交易,首先要通过法律机制,保障购买者的知情权。在交易之初,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强制要求二手车交易商行或者电商平台提供交易车辆详细检测清单,这份清单不仅要作为买家的维权凭证,同时也要录入车辆的身份信息系统, 一旦查实清单所列内容虚假不实,消费者即有权以欺诈交易为名向经营者提出三倍赔偿,让经营者清楚地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 其次,要用法律的形式理顺交易链条上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二手车交易应该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车辆流入交易市场的通道。现实中,不少二手车经营者明知所购入的二手车已定为报废车辆仍愿意收购转卖,其中固然有经营者唯利是图的因素,但作为原车主不主动强制报废,而以售卖的形式放任其流入市场,其责任也不能不予以追究。至于检测机构故意掩盖车辆缺陷,从而误导消费者,更是法理难逃。因此,从二手车的收购到二手车的翻新,从二手车的检测到经营者的二次销售,每一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一旦产生纠纷或是出现事故,该交易链条上的相关各方都难逃脱罪责,都应给予相应惩处。 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期待法律成为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中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成为高悬于经营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自己,违法莫伸手,伸手后果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