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回顾历次中央深改组会议,“落实”、“督察”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督察落实工作进入建章立制阶段,在党中央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大局中,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2017-6-14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深入开展改革督察,努力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已在各部门、各地方形成共识。以正在进行的督察工作为例,国土资源部近日全面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督察工作,15个督察组将赴33个试点地区实地督察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工作落实情况;两高督察组近期在福建、天津等地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组今年将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江苏、湖南、四川等地探索实行深改领导小组分级督察,省市县不同层级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各地区对督察内容和程序也越来越明确,纷纷拿出施工图、时间表,试图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督察工作,推动改革任务精准发力。 不过,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不实,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仍然存在,遇到改革的难题绕着走;“以文件落实改革”,却拿不出实质性举措;“九龙治水”,责任不清,导致改革陷入“空转”……改革向纵深推进,需要不断拓展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改革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意见》明确,要强化各级党委的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明确责任让督察工作有了抓手:一方面,督促地方“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改革工作;另一方面,地方深改领导小组等部门要分解改革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督察准确到位。 解决问题是督察的根本。只有深入基层,扑下身子,一竿子插到底,才能看到真情况、发现真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督察效能,为改革落实提供持久动力。(撰写:刘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