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乌兰察布市粉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粉尘污染防治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粉尘污染,对污染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粉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对粉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然而,内蒙古化德县雄伟光大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雄伟光大公司)生产过程中经常有黑烟、黄烟冒出,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出现的黑烟和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雄伟光大公司一位姓史的主任称,冒黑烟是因为公司新上的电厂项目,目前设备在调试阶段,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黄色粉尘无组织排放是车间上料时才会出现,也并不是经常发生。“既然不是经常发生,为何记者偶然性的调查就能遇见呢?”这位史主任没有正面回答。 习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雄伟光大公司这种时常冒黑烟和粉尘无组织排放,显然是和 “绿水青山”的理念背道而驰。环境保护关乎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既是发展问题、政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 雄伟光大公司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污染一直存在,当地政z府和环保部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令行禁止呢?这样的污染还要持续多久? 我们将继续关注。 棱镜观察网:http://www.ljgc.net/a/guonaxinwen/3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