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3月发布的消息,2018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焦化行业总体呈现量价齐增、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经济效益创近几年最好水平。由于焦化行业总体效益向好,部分本应淘汰或退出产能的企业出现了“打擦边球”和“死灰复燃”的现象。 邹平福明焦化有限公司(简称邹平福明焦化)位于山东省邹平市明集工业园,该企业成立于2005年,公司现有2座年产焦炭60万吨的焦炉,生产工艺采用湿法熄焦。 根据焦炭行业十三五规划,焦炉高度4.3米以下的产能被定义为落后产能。据调查,邹平福明焦化1号焦炉在淘汰退出的落后产能之列。然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明确规定,企业生产能力需≥100万吨/年,如果邹平福明焦化1号焦炉淘汰使用,那么,作为独立的焦化企业,其产能远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便会面临企业整体去产能或被关停。 环保部印发的《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简称公告)要求,处于“2+26”城市的焦化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将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在“2+26”城市列表中滨州市赫然在列,而邹平福明焦化所在的邹平市属于滨州市代管市。 要达到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现有焦化企业产能环保升级方式主要包括安装脱硫脱硝装置和干熄焦改造。干熄焦改造投入巨大,一般投入资金在1—2亿元,建设周期在9—12个月,从成本收益角度测算,100万吨年产能以下的独立焦化厂不具备干熄焦改造的经济性。 即使按照目前我国焦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邹平福明焦化时常出现“故障”冒黑烟,那么10月1日起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其必然不能做到达标排放,也就意味着,邹平福明焦化如果不能在9月30日之前淘汰落后产能的焦炉和进行干熄焦改造,企业必将面临关停淘汰的境地。但是目前邹平福明焦化并未获得山东省焦化行业新增产能的份额,同时从时间上看,短短的4个多月也无法完成干熄焦改造。因此,在“厄运”到来之前,邹平福明焦化不惜代价地让本该被淘汰的焦炉继续生产,以获得效益最大化,降低被关停带来的损失。 资料显示,邹平福明焦化是邹平市明集镇的纳税大户,对于其问题,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态度十分暧昧,当发现网友反映该企业污染问题后,环保部门给予了五万元的经济处罚,而对于企业焦炉和产能问题未做解释。 早在2015年山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山东省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发展目标中提到,到2017年,全省焦化行业完成淘汰4.3米以下焦炉落后产能,焦化产业链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然而截止目前,邹平市乃至滨州仍有不少落后产能未真正被淘汰。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要求,“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有分析称,在环保加速焦炭行业去产能的情况下,焦炭行业将迎来景气度的全面回升。那么在焦炭行业景气度全面回升后,邹平福明焦化的“擦边球”还要打多久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存在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将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深度网:http://shenduw.cn/a/jiaju/3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