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宋春勇)为了充分发挥招投标在投资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防止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招投标制度。但仍有地方政府单位知法犯法。 近日,本报接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群众反映。肥乡区东漳堡镇南赵村美丽乡村引水工程未招标先施工。该工程在2019年3月份招标,4月份中标。但是项目却在2018年10月份就已完工。
肥乡区南赵村
为了解情况,本报记者于2019年4月11日,来到河北省肥乡区东漳堡镇南赵村。在知情人的带领下来到位于村东已建成的“引水工程”。引水工程管道 引水工程管道 几个东西方向连接大小不一的人工湖,湖面随风微漾。有的湖中心修的有小岛,小岛上放的有观赏石,种植的有柳树等植物。湖旁边有几个亭台楼阁,四周栽种了许多风景花木。 知情人介绍说:“这个引水工程去年就完工了,您看水已经引过来了。在人工湖边沿安装了引水管道,水是从该村西南方向的东风渠旁的泵房处引来的。但这个项目却在2019年3月12日在网上公开招标,4月9号公布的中标公告。招标的业主是肥乡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不知道肥乡区水利局在弄什么,工程做完了才开始招标。”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本报记者随后来到肥乡区水利局。水利局办公室樊主任说,联系相关领导后再给回复。 4月12日,肥乡区水利局葛局长接受记者采访说,“肥乡区东漳堡镇南赵村美丽乡村引水工程确实存在未招标先施工情况,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当中。”对于记者提出肥乡区东漳堡镇南赵村引水工程的未招标先施工企业,是谁决定的?葛局长匆匆忙忙离开了并未给出解释。随后记者把该项目未招标先施工情况反映给了肥乡区主管水利的吕勤禄副区长,吕勤禄副区长未表态。 肥乡区水利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际行动上做表率,更应为我国倡导的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正面的引导。 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