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芦林:千余平米非法建筑无人敢拆 ——村民质疑广丰执法部门以罚款为目的 有村民反映,江某将属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办塘溪居坳山组的土地,非法卖给外村村民建房。除此之外,江某还非法占用香山寺附近4050平方米的土地,将非法占用的土地用围墙圈起,出租给村民办水泥制品厂。
十一直三层楼的非法建筑(一) 十一直三层楼的非法建筑(二) 2018年11月26日,记者在一位村民的带领下,来到芦林街道办塘溪居坳山组香山寺附近。 村民告诉记者,江某以170多万元的价格,将不属于他的十一直地基非法卖给外村村民建房,每直地基是44平方米,至今已建成三层楼房,有的村民已入住,有的还空在那里。江某还以1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围起来的不属于他的4050平方米的土地租给村民办水泥制品厂。
江某非法占有的4050平方米土地 针对江某非法出售土地给村民建房,上饶市广丰区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8月1日,对江某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函告城乡规划部门。
广丰区国土局立案查处书 对江某非法占用4050平方米土地,早在2014年5月13日,原广丰县国土资源局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并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8100元整。
原广丰县国土局对江某的处罚 2014年5月8日,原广丰县森林公安局也对江某非法占用4050平方米土地处以:1、非法改变用途面积每平方米3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佰肆拾元整。2、责令限期三个月内恢复原状。
原广丰县森林公局的对江某的处罚 村民告诉记者,面对千余平方米的非法建筑,执法部门没有强拆,而对江某非法占有的4050平方米土地,至今江某也没有退还,也没有恢复原状。村民为此数次到街道、区委、市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果。村民质疑执法部门的法律文书,就是为了收取一定数额的罚款,以罚款为目的,后续执法就无人问津了?针对此事的进展,记者将持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