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野,是一名退伍军人,2015年底退伍后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给政府添麻烦选择了自主创业,用退伍费加上部分贷款,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鹏程路开了两家店,一家快餐店贝克汉堡、一家中餐店川香阁(为7名无业人员提供了就业岗位)。 由于开通天然气费用太高为节省投资中餐店使用酒精做燃料,开业两年多一直正常经营。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我的餐馆正在加酒精有6、7个假冒温江区安监局的人过来,他们戴着胸牌(上面的相关信息都是手写的)说这个酒精供应商不合法要求把加进去的酒精抽出来,并跟我说本地有一个手续齐全的销售液化气和酒精的供应商(后经证实他们并没有合法的酒精运输证件),要求我改用他们的酒精并给了我联系电话。从那以后一直到今年4月下旬我都用他们的酒精。
4月20号,我加酒精的时候我和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生过矛盾。4月28号,我的酒精用完了就改加了之前供应商的酒精,在我第三次加他们酒精的时候(大概在5月20号左右),该组织就派了10几个人来阻拦把送酒精的车、驾驶证、工具强行扣下并威胁酒精供应商,不把加进去的酒精抽出来就走不了而且以后再也不许来温江送酒精,并强行要求签保证书、拍照还在车上安装了定位器。扣留了5个多小时还是不让走。 最后,送酒精的人跟他们说要开车去把加进去的酒精抽出来这样才拿到了车钥匙得以脱身。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该组织每天派十来个社会闲散人员在我餐馆附近24小时蹲守只要有人来送货,他们就立即过来看是不是酒精,如果是酒精的话他们就会威胁恐吓送酒精的人阻止给我加酒精,加进去的酒精都被抽出来。我联系多家酒精供应商都说受到威胁,没人敢来给我送酒精。他们这么集中力量针对我是因为那个片区只有我没用他们的液化气,别的餐馆怕得罪那伙人都被逼忍气吞声用他们的液化气。(早在2017年上半年,那伙人开始垄断温江区液化气市场的时候,把温江的液化气价格涨了一倍,当时就有商家举报过还报过警,但不了了之。)
据那伙人自己说,他们是昆仑公司的人该组织有一支队伍(雇佣了七、八十人),专门在餐馆附近盯着送酒精的车辆,只要是别的地方送酒精的,不管是否有专用运输证件他们都会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把对方赶走,并在对方车上安装定位器企图监控对方行踪,以阻止对方再到温江地盘上来送酒精,最终达到垄断温江区酒精和液化气市场的目的,牟取暴利。 我多次报警,警察让我提供证据。那伙人不直接威胁我,只是威胁和阻挠酒精供应商不让他们卖酒精给我,所以我取不了证。可我是直接受害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6月1号下午6点多,我在网上发了帖子晚上8点多,涌泉派出所的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删帖,还说他们一定会调查,也会保护我,我说要等事情解决了再删帖。到了晚上10点多,警察再次打电话要求我删帖态度很强硬,我说家里没电脑等明天再说,他们说给我送电脑来要求我删。到了晚上11点多,他们来敲我家门,应该是带着电脑来要求我删帖,我不敢开门也不敢在家住连夜去了亲戚家。6月2号一大早,警察又打电话要我去派出所,还有社区的工作人员也打电话叫我去社区,为了配合他们的工作,我去了社区和派出所,一个副所长接待了我,说他们会马上查并承诺一定会调查清楚给我一个说法,让我删帖。就这样,我把账号和密码给了他们让他们删帖,我还把受到威胁的酒精供应商的电话提供给他们让他们去了解情况。 从6月2号起我的餐馆就关门了,一是我怕那伙人来报复不敢营业,二是我要配合警方调查也没有精力继续经营。6月4号下午,我去派出所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警察的反应与删帖之前完全不同,又回到了我发帖之前的状态还是说没有证据,还说那伙人没有直接威胁我也没有对我造成伤害。 后来我联系曾受到威胁的酒精供应商,他们说在派出所反映过受到威胁的情况并做了笔录。6月6号我再次网上发了帖子,当天下午派出所的教导员打电话让我第二天去派出所,他说是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照片让我去指认。我很高兴以为警察真的在查那伙黑恶势力了。6月7号一大早我就去派出所了,到了之后,教导员让我等一会,说还有别的部门的人要来,说很重视我的事情。等人到齐了,我面前坐了6名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公安局政治处黄主任、维稳大队的、刑警大队(扫黑办)舒大队、经信局李科长、安监局陈科长)。谈话开始了我就感觉气氛不对,成了针对我的批斗会了。每个人都在教育我,说我不合法、说我不用液化气是为了贪图便宜,发帖子大可不必。反映欺行霸市黑恶势力要有依据,不是由个人认定的是由法院来判的,发到网上是要付法律责任的,黑恶势力属于刑事案件,要客观分析生意做不走的原因。最后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些照片敷衍我。 当天下午,刑警大队卿警官、舒警官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电话里没说什么事,我到那了才知道是要做笔录,一开始他们很不耐烦,我一直忍着,最后实在忍无可忍,我发火了跟他们说要录就录不录我就走了,他们态度好了一些。笔录做了两个小时,录完我问他们会调查吗,他们说他们跟派出所不一样,一定会查的。我很高兴,以为终于有希望了。结果第二天中午,舒警官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说要公布调查结果,我马上赶到了派出所,刑警大队的副队长(谢强)接待了我,还有卿警官、舒警官、派出所教导员在场,他们说那伙人没犯法,是液化气公司的员工,不属于黑恶势力,还说他们并没有威胁送酒精的人,只是在宣讲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是合法的,他们只是想卖他们公司的液化气。说我发的帖子是造谣不是事实,说那伙人不是社会闲散人员更不是黑恶势力。这些话他们说了好几遍,无非就是想吓唬我,让我放弃。 我一直坚持维权,我媳妇担心报复多次劝我放弃,但我始终相信邪不压正一直坚持,我媳妇怕受到牵连跟我离了婚家也没了。他们的破坏让我的两个店都不能正常经营只能低价转让出去,转让所得还不够偿还贷款。店没了失去了生活来源,家也没了我真的是走投无路,这更加坚定了我维权的决心。
8月初,温江区民政局的同志打电话让我去民政局想要了解情况,跟我说他们不是执法部门不能受理我的事情,但鉴于我现在的处境和困难他们会帮助我申请一些补助。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了解到了一些内幕,之前派出所向我反馈的调查结果其实都是在敷衍我、欺骗我、甚至恐吓我(这些我都有录音为证)。 8月6号,卿警官给我送达了一份书面通知让我签字并拍了照,还跟我说他们领导开会研究觉得我受了很大委屈,决定给那伙人(扰乱社会秩序)处以5到15天的拘留。我以为他们终于良心发现了表示愿意放弃了。8月23号,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打电话让我过去说要了解情况,24号上午,我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的笔录在那里我看了一下,确定了那个液化气公司叫成都市强盛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李先锋,等看到后面我震惊了,原来我提供给警方的酒精供应商做的笔录跟我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但警察却一直欺骗我说那些酒精供应商反映的情况跟我说的不一样并没说受到威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执法队的余队长跟我说那个公司的老板想见见我,如果谈好了愿意给我一些补偿,我说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没有必要见面。在余队长的劝说下,我跟那个公司的老板见了面余队长也在场,那老板一开始跟我道歉,然后说给我一万到两万的补偿我没有同意跟他和解。 后来,邱大队来简单问了一下情况,跟副大队和余队长说不要参与调解的事情。这次谈话一直持续到下午下班。8月26号晚上,我跟余队长明确说了我要继续维权,因为温江区的执法部门全都在骗我。通过这次谈话和我看到的那些笔录,进一步证实了我之前的推断,那伙人敢这么猖狂背后确实是有保护伞的。 8月27号下午,舒警官打电话回访,问卿警官8月6号跟我通报是怎么说的,我跟他说,卿警官说领导开会研究觉得我受了很大委屈,决定给那伙人(扰乱社会秩序)处以5到15天的拘留。舒警官就说要更改之前的通报没有拘留,只是那些人做了训诫处理。我说:你不跟我通报也没事,派出所都是骗我的,我全知道了。舒警官问我:你知道了什么?我说:笔录我全看到了,我不会再相信温江的派出所了。舒警官就什么也没说了。过了几分钟,那个物流公司的老板给我打电话,还是谈想要跟我和解的事情说想私下解决,最后他跟我说给我5万块钱这事就算结束了,我拒绝了。 温江区公安部门纵容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包庇违法组织欺骗百姓的种种行径 1、受害人多次报警,警方每次答复都是“没有证据、不予受理”,就这样不了了之。不去调查,何来证据? 2、受害人走投无路在网上发帖求助,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温江区公安部门为消除舆情,威逼利诱让受害人删帖。为了删帖,警察半夜12点来敲受害人家门,受害人及家人被吓得不敢在家住,连夜投奔亲戚。 3、为达到删帖目的,欺骗受害人说一定会去调查,还说温江区绝不允许有欺行霸市的组织存在。受害人按警察的要求删了帖。然后又成了“没有证据”,又不了了之。 4、受害人无奈再次发帖,又引来了温江区公安部门的“关心”。领导亲自打电话说收集到了嫌疑人的照片,让受害人去指认。结果所谓的指认嫌疑人不过是6个相关部门的领导对受害人进行的一次持续两个小时的批斗大会。批斗结束后,拿来几张不知什么人的照片,装腔作势地让受害人指认。 5、温江区公安局刑警找受害人录笔录,并非为了调查清楚情况,只不过为了完成工作程序,所以态度恶劣,受害人满心委屈忍无可忍发了火,警察的态度才有所转变。 6、警察告知受害人调查结果——那伙人是好人,只是想卖公司的液化气,不是黑恶势力。还说酒精供应商不给受害人供货不是因为受到威胁,而是因为利润太低。恐吓受害人发的帖子失实说造谣会承担法律责任。 7、警察为了让受害人放弃维权欺骗说拘留了那伙人,还让受害人在送达文书上签了字并拍了照。当谎言被揭穿以后,警察又打电话口头告知受害人,要更正之前的处理结果,只是训诫,没有拘留。 8、受害人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了黑恶势力,警察迫于压力,真的就拘留了那伙人的4名负责人,并向受害人口头通报了处理结果,说那伙人违法了但没有犯罪(不是一直说他们是好人吗,怎么突然就违法了呢?)。但至今也没有人正式告知受害人处理结果。那伙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检查违法车辆为借口,威胁、监控、打击竞争对手,24小时蹲守在受害人店外,阻止其他供应商供货,持续半个月。以达到垄断市场、牟取暴利的目的,肆无忌惮地欺行霸市,这种恶劣行径给受害人造成极大损失和伤害,还不算犯罪? 受害人见到的那伙人就多达20-30人(他们自己人说有70-80人),受害人无法正常经营只能报警。从没有证据到调查后认定那伙人是好人,再到拘留-训诫-真拘留(认定违法但没犯罪)。这一次次“变脸”似的处理结果是人民警察根据调查到的真相做出的,还是出于什么深层次的不可告人的原因?如果一开始,温江区的人民警察就认真调查,拘留那伙欺行霸市的违法分子,受害人的两个店也不至于被迫关门、低价转让,受害人也不至于家庭破裂、无家可归、走投无路。 (说明:以上所说都有录音为证,文中的“警察”是指温江区公安部门跟此事有关的办案人员,包括:涌泉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长、舒警官、卿警官,并非泛指所有警察。) 温江区公安部门调查结果前后矛盾 明目张胆歪曲事实 针对受害人刘野3次在网上发的帖子,温江区公安部门都进行了回复,从回复的内容来看,他们的调查结果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而且是明目张胆歪曲事实。具体如下: 1、温江区公安部门的3次回复都提到了舒某、郑某林、孙某凯等涉事人员是成都市强盛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第2次回复(9月6日)中还提到郑某林是成都市强盛物流有限公司的经理,在公司法人李某某的授意下,到现场阻拦酒精供应商向川香阁运送酒精。但在第3次回复(9月30日)中却说,涉事人员阻拦酒精供应商向川香阁运送酒精燃料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未发现强盛公司有强买强卖、阻碍经营的行为。 温江区公安部门的第1次回复中提到,法制大队认为上述人员无违法行为,后两次回复都说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属违法行为。 对以上种种前后矛盾、不合逻辑,请问温江区公安部门怎么自圆其说? 2、温江区公安部门的第1次回复中提到,5月31日舒某、刘某发现一辆黑色别克往川香阁运送疑似酒精的木桶,阻止无效后拨打119和交通局电话举报后便离开。事实是:他们双方都是强盛物流公司的员工(第2次回复中证实),而且也没有拨打电话举报,是他们给川香阁设的圈套,导致川香阁加了两桶自来水进去,无法营业。 温江区公安部门的第2次回复中提到,5月26日,张某某在向川香阁运送酒精时,被强盛物流公司的孙某某和舒某以不具备运输资质、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进行阻止整个过程持续约为1小时。事实是:从上午9时起,一直持续到将近下午2点,张某某的车辆被扣押了近5个小时。 温江区公安部门的第2次回复中提到,6月1日,成都合成兴化工有限公司安排周某驾驶正规运输车辆向川香阁运送酒精,强盛物流公司的员工孙某某等人要求周某出示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周某向孙某某等人出示了有关资质后。后来由于川香阁使用甲醇量比较小配送利润小,该公司不再向川香阁送酒精并未有被威胁的情况。事实是:川香阁为了能正常营业,主动要求成都合成兴化工有限公司找正规运输车辆运送酒精,不要用公司的面包车运送,所有运输费用由川香阁承担,而且每公斤酒精贵1块钱。并不是量小、利润低,而是公司老板受到强盛物流公司的电话威胁 温江区公安部门的第3次回复中提到,就强盛公司是否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我局联合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合能饭店及周边多家餐饮经营户进行走访调查,核查结果,未发现强盛公司有强买强卖、阻碍经营的行为。事实是:经受害人实地走访了解到,合能饭店及周边多家餐饮经营户均反映知晓温江区液化气公司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现象,且目前还在被迫使用他们的高价液化气(这些情况都有知情人签字确认并留了联系电话,但有部分商家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愿意签字。) 对以上种种明目张胆的歪曲事实,请问温江区公安部门是何用意?要达到什么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