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集团文化分享会在北京举行
来源:中国舆情网 作者:鲁京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9-18
摘要:月圆中秋日,品鉴稻香时。9月13日,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由苏州稻香村主办的“月圆中秋 品鉴稻香——稻香村文化分享会”在北京生产加工中心召开。
稻香村集团文化分享会在北京举行
——体验传统工艺 分享文化传承
中国舆情网讯:月圆中秋日,品鉴稻香时。9月13日,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由苏州稻香村主办的“月圆中秋 品鉴稻香——稻香村文化分享会”在北京生产加工中心召开。苏州大学教授、国家清史工程项目专家李峰、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等嘉宾参与文化分享会。
此次文化分享会主要以“老字号稻香村的传承与保护”为主题向与会嘉宾介绍稻香村245年所走过的风雨历程。会前,专家和众嘉宾在稻香村集团副总经理杨国印的带领下,参观苏州稻香村北京现代化加工中心,并对月饼的现代化制作过程有了深刻的了解。随后,苏州稻香村苏式月饼技艺传承人也来到会场,为大家亲自演绎并讲解了苏式月饼的制作工艺。据了解,苏州稻香村可追溯的技艺传承人共六代,参与此次文化分享会的是第五代技艺传承人徐红生师傅。
苏式月饼制作技艺在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工艺繁杂,手工技艺性强的特点。徐红生介绍道:“苏式月饼选料非常考究,需采购云南的玫瑰,东北马尾松子仁和山西白核桃仁。制作技艺异常复杂,一颗完整的苏式月饼,要历经选料、粗加工、擦馅、制皮、制酥、擀皮、包馅、压饼、包装等流程。"
会中,稻香村集团总裁周广军与苏州大学教授、国家清史工程项目专家李峰及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就稻香村历史、商标渊源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李峰教授指出,老字号稻香村自1773年创立至今,经历了200多年的风雨变迁,苏州稻香村始终是它一脉相承的真正传人。李峰教授现场展示了关于苏州稻香村历史变迁的珍贵档案,稻香村民国以来的老商标、仿单和宣传广告招贴画等,进一步证明了苏州稻香村才是稻香村这一老字号的鼻祖,让在场嘉宾对稻香村的历史有了更加立体化的认知。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紧接着,宁立志教授对稻香村的商标渊源及南北稻香村商标案进行深入分享。他指出处理老字号纠纷一定要强调四个原则,即尊重历史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竞争原则。“苏州稻香村创立于1773年,距今已有245年持续经营史,拥有“稻香村”字号的在先使用权,苏州稻香村所拥有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申请注册于1982年,该商标注册时间甚至早于北京稻香村(成立于1983年)企业成立时间。苏州稻香村拥有“稻香村”商标在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苏州稻香村在2003—2008年期间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其商标,北京稻香村却在被授权期间试图在糕点类别注册“三禾北京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商标,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北稻在水饺、馅饼等类别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中间鉴于包含苏稻原始的字符,尽管获得了商标注册,却由此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除了在商标注册上必须符合商标法“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的规定外,宁立志教授还进一步表明,老字号必须具备有传承的工艺、产品和历史文化的积淀。“如果你不是老字号,在过程中间通过移花接木,把你自己包装成为老字号,而且进行大肆宣传,这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对于市场的误导,对于消费者的欺骗,涉嫌不正当竞争。”宁立志教授认为,虚假宣传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不光导致产品来源的混淆,还有可能导致一些关联关系的混淆,不利于市场上的公平竞争。
对于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之间多年的商标纠纷,稻香村集团总裁周广军表示,“争论最重要的是怎么去正本清源,要尊重历史和法律,真正做到依法行事、诚信行事。”在被问到苏州稻香村作为一个老字号企业连续5年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销量排名前列的经验分享时,周广军说,“工匠精神是老字号发展的基石,创新才是老字号长寿的秘诀。作为老字号不应拘泥于传统,而应该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有勇于自我蜕变的勇气。”正是这种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使得苏州稻香村现已发展成为在全国拥有九大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中心,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食品集团。在2017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估中,稻香村集团品牌价值112.8亿。目前所售产品已远销至全球30几个国家及地区。
作为中式传统糕点的领军者,苏州稻香村是中国传统食品的标志性符号,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品牌需要精心打造,“老字号”品牌更需要传承和保护,日久弥新,老字号稻香村必将飘香世界,将中式糕点文化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刘志勇 王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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