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切实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质量,依据《教育法》《兵役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管理保障、健全监测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确保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正规有序、安全顺利进行,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训、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安全和质量监测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和质量保障制度。要会同军事机关、承训部队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领导作用。 《通知》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内容,军事课应列为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必修内容纳入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对带训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对帮训官兵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学校要会同承训部队和学生军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预案。学校负责人应深入训练现场,指导训练开展,检查训练安全。要强化集体生活管理,以军队条令条例为依据,加强学生军事训练期间一日生活程序的安全管理。要规范承训基地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配套安全可靠的训练、生活、体育活动设施,满足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生活需要。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监测机制,积极营造学生军事训练良好环境,从2017年起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本单位学生军事训练年度发展报告。(记者 焦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