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周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自己种的苗圃被涡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强行铲除,导致价值2000余万元的苗圃变成废墟。
涡阳县执法局派钩机强行铲除苗圃林木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视频材料显示,2016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执法局带领几十人的队伍和几台大型设备浩浩荡荡开到周先生的苗圃基地,不顾周先生等人的拦阻,开始了疯狂的铲除,一些长势良好的树木,被几十台油锯、斧头砍掉锯掉,大型的挖掘机来回碾压,有的被连根拔起、有的铲平掩埋,场面十分壮观,从上午开始,这些大型的机械在苗圃地里来回咆哮着,奔跑着,一直到9月29日才结束“战斗”,9月23日下午周先生向林业派出所报案,林业派出所听说是涡阳县执法局按排人砍伐的,说此事归地方公安管局管。随后,周先生拨打110后,楚店派出所出警后说,此事归林业派出所管。就这样,原本一片长势良好的苗圃变成的一片废墟,场面令人触目惊心。 据统计,周先生苗圃毁坏面积约有80余亩,树种包括中华红叶杨、栾树等等,都属于绿化树种,从育苗到采收期不能低于5至6年时间,现在这些树木才生长才4年多时间,就这样被铲平了。周先生无奈的告诉记者,这个苗圃基地是他半生的心血,把所有的经历都投入到这里,从租地、土地平整、搭建暖棚、购买幼苗、雇人管护等费用,投资已有1000多万元,如今一分钱也没有收回,苗圃就给铲平了。
涡阳县执法局工人砍伐苗圃林木 苗圃基地属于招商引资项目 据了解, 周先生的苗圃是2010年招商项目,按照涡阳县相关领导安排,让周先生承包新建垃圾场院内的一片空闲土地,种植绿化苗木。周先生经过多次洽谈,于2011年3月26日和涡阳县原市容局签订种植协议,承包垃圾处理厂内空闲土地,作为苗木种植养殖培育基地。 当时所谈协议用地是涡阳县北荣垃圾场234亩地,去掉垃圾池面积还有200亩。按每亩租金500元,后打折按100亩,每亩每年1000元租金计算(当时租用农民土地承包金为每年350—400每亩)。 协议中规定,甲方(市容局)如因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建设需要,应提前半年半年告知乙方(周先生),乙方应无条件腾出所需建设用地;乙方所生产的产品,甲方协助乙方销售,在涡阳城区道路绿化,如乙方基地的苗木品种及规格能达到所要求的规格,甲方按市场价优先考虑使用。
周先生与涡阳县原市容局(现在涡阳县执法局)签订的协议 无辜扣押赔付违约金18万元 2015年,涡阳县垃圾场要施工二期工程,周先生的苗圃基地在垃圾场用地范围内,为了不影响垃圾场的建设,周先生曾多次给涡阳县政府打报告,请求县政府帮忙可以低于市场价处理垃圾场的苗木,也不需要政府任何赔付和拆迁费用,经多次协商未果后,无奈周先生只好自己把苗木销售掉。3月26日周先生从苗圃挖了一车苗,4月1日装车送往河北保定。车装好后,涡阳县执法局把周先生一车苗木扣在垃圾场内,不让拉走,原因是周先生欠租地款没有交付,苗圃里的苗木一棵也不能动。 其实,关于租金问题,2013年周先生将两年的租金已汇到政府的指定非税账户,后来的租金没交原因是因为涡阳县执法局用了苗圃基地的苗款没有给,核算下来涡阳县执法局还倒欠周先生的钱。 苗木被扣押,周先生找涡阳县多位领导协商,才得以放行。通过此次事件,因延迟导致违约,周先生方不得不取消和河北保定的订单,不但承担了赔偿,自己还损失高达18万元。
垃圾场工地边残存的苗木 赔偿无果 等来却是法院传票 通过此次的乌龙扣押事件之后,周先生苗圃基地已被涡阳县执法局强行控制,不让周先生对外卖树苗,连苗圃管理人员都不让进入。 到2016年9月,周先生接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执法局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土地合同,告知10月13日开庭。然而,就在法律诉讼期间,涡阳县执法局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9月23日至9月29日期间把周先生苗圃苗木毁坏近80余亩地。 周先生认为,他是涡阳县按招商引资政策过来投资的,为涡阳的经济发展做了贡献,为何当地政策出尔反尔,不按法律执行?涡阳县执法局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强行控制苗圃,在没有任何法定依据和理由的情况下,指使安排多人对苗木基地香椿树,红叶杨,栾树等绿化苗木进行肆意乱砍滥伐,恶意毁坏。造成巨大损失。 强行砍伐苗木 涡阳县执法局讳莫如深 12月1日,记者来到涡阳县王桥村附近的涡阳县垃圾填埋场。 进入垃圾场大门后,看到一个蓝色大牌子上写着“涡阳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涡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现场部分设施已修建完工,在工程边上还有一片苗木。 据周先生介绍,现场施工地方以前都是苗木,边上苗木为剩下,没有砍伐。就是现在想卖,涡阳县执法局也不让进去。 随后,记者到涡阳县执法局,对周先生的遭遇进行了解。 在五楼行政办公室,记者针对周先生的林木事情进行询问。可是,当提到周先生这片林木,涡阳县执法局只字不提。当说打算购买垃圾场里的苗木,他们认为,这苗木不是执法局的,有专门的苗木种植人,可以去找他。当问苗木种植人是谁,怎么联系。他们说你们去问二楼环卫处的。他们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涡阳县执法局环卫处负责人邓主任。当记者把周先生的遭遇给他说了以后,对方不耐烦地说:“这事情我不清楚,你别问了!” 对于周先生遭遇,涡阳县执法局相关部门讳莫如深,谁也不愿意多提起。 法律,是现代文明发展的标志之一,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立法,让改革更加于法有据了;严格执法,让权力行使不再任性了;公正司法,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强了;全民守法,让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更加坚定了。国家在法制建设了突飞猛进,特别是政府部门,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中央专门成立依法建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 为何在涡阳县,当地执法局执法为何如此任性!
|